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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肖书鼎
俗话说:“邻里一家亲”,邻居之间本该和睦相处,互谅互让。然而,两位村民却因为喷洒“除草剂”把双方的旧怨气推向矛盾“焦点”,幸好有民警的及时介入,才化干戈为玉帛……
8月4日上午10时许,桐柏县公安局黄岗派出所接到黄岗镇王庄村某组女居民金某报警,称有人在她种的菜园里下“毒”,请求派出所予以处理。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了解。原来,金某的菜园和李某的耕地相邻,金某在菜园和耕地交界处栽种了几棵小杨树。李某发现后不愿意,称小杨树长大后会遮挡阳光,影响耕地里的农作物生长。双方之前曾因该问题反映到村委会,村干部处理后要求金某不能在交界处栽树,但金某却迟迟没有移栽杨树。李某恼怒下,就用除草剂“草甘膦”喷洒到金某栽种的杨树苗上,目的是想阻止杨树的叶子长得太密,但由于刮风部分除草剂洒落到金某的菜园里,导致有些青菜出现了叶黄枯萎的现象。但金某认为这只是李某的辩解说辞,是故意往菜地里下毒想害她一家。双方为此事发生激烈争吵,互不相让,非要争个输赢。
民警问清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告知李某不应擅自喷洒除草剂,之前村委会正在处理,可以找村委解决,同时对金某的夸大报警进行了指正,“草甘膦”是一种有机膦类除草剂,并不是什么人和动物的“毒药”,主要是针对草类植物的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鉴于双方之前是好邻居,民警从法律、家庭、社会责任等方面予以劝导,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李某当场向金某赔礼道歉,并赔偿部分青菜损失费,金某在交界处栽种的杨树影响李某耕地农作物生长进行移栽,此事双方达成和解,互不追究,保证不再因此事纠缠发生矛盾。双方当场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两人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