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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徐明明
8月14日,桐柏县同心桐行矛盾化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告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成功后,当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对矛盾化解中心的高效调解和服务态度双双点赞。
2022年5月4日,被告石某某通过度某满网络借款平台与原告江苏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贷款七笔合计120600元并约定了利息与罚息。借款均已到期后,石某某尚欠该银行本金103991.89元及利息、罚息13509.35元。银行多次向石某某催收还款无果,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桐柏县法院。
桐柏县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转入桐柏县同心桐行矛盾化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法官任超及调解员摆祥雪积极多次与双方沟通案情,石某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通过明法析理,银行承诺石某某若在8月11日前偿还下欠本金,则自愿放弃利息罚息请求。明确一方调解意见后,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向借款人石某某讲解有关金融借款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其进行诚信教育,引导其积极还款,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石某某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当场将下欠借款本金103991.89元转至银行指定的账户。
近年来,桐柏县法院坚持把非诉解纷挺在前面,积极推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社会治理体制建设,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快速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诉讼服务,实现了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四重奏”,推动了诉源治理走深走实,为诚信社会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