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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记者 郑浩 通讯员 邝莉雯 贾楠
“你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已收悉,经核查,我委未收到反映该同志问题的信访举报线索……”近日,召陵区纪委监委对某区直部门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作出回复。
近年来,召陵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推荐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切实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据了解,为把廉政审查工作做实做细,该区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制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图”。在收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区纪委组织部承办,将意见函及时转批到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联合“会诊”,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调查、党政纪处分等方面层层“把脉”,逐级经部室负责人、分管常委、书记签字审批,确保廉政意见回复真实、准确、全面。今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47人次。
在反馈具体意见时,该区纪委监委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存在信访举报或尚有问题线索未处置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综合研判;对核查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建议暂缓使用;对查实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或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坚决予以否决。
同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该区纪委监委实行廉政审核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党风廉政审查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道重要关口,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廉政体检’,我们将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提升廉政意见回复质量,推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对有问题有‘硬伤’的干部一票否决,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