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市公司停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着手规范相关行为。按照通知,上市公司滥用停牌将被采取监管措施或受到纪录处分。
据了解,上交所前期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公司随意停牌、停牌程序不规范、停牌时间过长、停牌期间信息披露不充分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为此,上交所在加大对公司停复牌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的同时,梳理了当前上市公司停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将其纳入上述通知的规范范围,明确相关监管要求。
通知在实证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将停复牌事项主要分为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三大类,并相应规定了原则上可予办理的停牌期间。通知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期间规定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同时对个别确须事前审批或者属重大无先例的事项作了例外规定,对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停牌期间也予以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