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是对地方政府亮黄牌,目的是为了让地方政府依法管理土地。同时也是发出预警,保护干部少犯错误。
国土资源部近日向各省(区、市)发出通知,启动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所谓地矿卫片执法检查,就是依据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一个行政区域开展土地和矿产执法检查。
国土部要求,2016年7月31日前,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2015年度卫片执法省级验收等工作;在考虑违法行为查处整改结果的基础上,启动问责工作,并向部报送工作报告和检查结果。
同时,国土部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确定约谈、问责地区时,要全面理解《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下称15号令)第三条的有关规定,避免出现“唯15%比例论”的倾向。
15号令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相比过往的诸多政策文件,15号令明确了一些衡量问责的量化指标,以及严格的惩处力度,这对地方政府尤其是当地的主要负责人来说,显然具有更大的“威慑力”。
按照15号令,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对当地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负总责,当一个地方土地违法严重,比如违法占用耕地的量超过了当地当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或者虽然不到15%,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问责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而问责的方式,将是从轻到重分别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甚至撤职。
国土督察系统内部人士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此处所讲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指地方政府的一把手,如果是一个市,那就是指市长。
15号令对地方政府的震慑主要来是来自三部委的问责,而在三部委问责之前,国土部一般还将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名义约谈市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就土地违法问题进行通报,同时要求被约谈地方政府积极整改。
至于约谈的目的,一位国土督察官员对记者表示,约谈是对地方政府亮黄牌,目的是为了让地方政府依法管理土地。同时也是发出预警,保护干部少犯错误。
按照15号令,15%的比例是一个绝对指标,这也是决定是否问责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主要依据。
不过,在执行过程也会出现一些实际问题,如虽一个地方的违法违规用地总面积低于15%,但是出现了社会影响很大的案件怎么办?
国土部此次通知要求,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15%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地区,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违法违规比例虽然不高或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也要纳入约谈范围,推动查处整改。
对经查处整改后,国土资源违法仍然严重的市、县,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约谈市、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在约谈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同时,要兼顾矿产违法严重地区。确定约谈地区时,要突出地方政府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要以约谈促进查处整改落实。
国土部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完成省级验收、确认有关事实后,对土地管理秩序仍然混乱,符合15号令相关规定的地区,立即启动问责。省级应问责而没有问责的,国土部将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