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财经12月4日消息 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有关情况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介绍称,为进一步做好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央行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经过认真研究,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地区分类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推出了五个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的方案。
据陆磊介绍,国务院打包出台了五个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的方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加大金融对“三农”、小微企业等经济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形成了《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方案》、《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按照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精神,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针对上述五个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的方案,陆磊表示主要考虑到了两个层面的内容:第一,要充分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们国家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使中央和地方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个层面上形成合力。区域金融改革在支持相关领域的改革和发展当中是非常关键的。
第二,高度关注经济发展当中的薄弱环节。三农和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金融责无旁贷的应该在经济创新当中予以支持。因此,吉林省方案的出台和浙江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试验方案的出台,应该顺应了这个背景。
第三,要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推进改革。我们发现,吉林省的农村经改和创新已经进入到相对比较成熟的阶段,而浙江台州市在小微企业发展当中也积累了相应的金融服务的平台性、产品性和体制机制性的很好经验。所以要考虑在吉林所推进相应的改革和在浙江台州面向小微企业的创新,能不能形成下一步在三农领域和企业发展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第四,还有三个自贸区的金融支持方案。既然在上海已经推出了金融支持的方案,另外三个自贸区考虑到共性和个性,也应该时不我待,尽早推出相关部门共同协调的金融改革和创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