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至今,过半地区已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但财政收支矛盾也日益显现。
“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意义是值得肯定的,虽然里面涉及大量的转型成本,但仅是当期财政支出增加,未来这方面的财政压力会逐渐减少。”12月3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工养老保险并轨时引入了职业年金,这部分也增加了财政的支出。
据了解,自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后,各省都在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截至11月底,已有四川、山东、上海等19地陆续公布实施办法。
财政吃紧
养老金并轨后,影响最大的是在职公务员,也就是总体改革方向是先涨后缴,即先上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使得涨幅足以覆盖社保支出的部分,从而不会影响员工原有的工资水平,这样一来,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各地财政资金,压力进一步吃紧。
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工资的8%;同时,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也就是说,即便基本养老保险的8%以及职业年金的4%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但由于是先涨后缴,这部分也属于财政支出的范畴。由此看出,养老金并轨会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已是毋庸置疑;不过,职业年金中单位缴纳的8%部分是以记账方式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并不是缴纳的“真金白银”。也就是说,财政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方面的当期支出总额要比此前工资总额支出至少增加12%。记账方式是一种缓解目前财政负担的方法,这对个人来讲没什么损失,但从财政角度来讲算是延期支付。
开源节流
针对地方的财务状况,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曾明确表示,改革以后地方财政的负担问题肯定是存在的,但会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这些问题。
而针对这一状况,《决定》中也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
中央虽然可以通过转移支付解决养老金改革的成本问题,但这毕竟是在财政存量基础上的一种支出,很难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体系自身出口和入口的良性循环。
应对养老保险并轨后带来的短期财政压力,必须多管齐下,尽快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增强养老保险基金地区调剂的灵活性;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存量优化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力度,做大做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据《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