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天上午召开《中医药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对于正在修改的这部法律,与会专家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很多的意见。建议第21条修改为国家鼓励和支持中药、西药的研制和生产,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标准和审批办法。国家保护传统重要加工技术和工艺支持传统进行中成药的生产,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研究开发传统的中成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月19日报道,比如对于中药发展部分有专家提出,在中药的发展方面应该按照中药特点和积分规律来建立中药、西药的粉碎管理制度,改进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一些管理,保证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的产品质量,鼓励中药使用和发展。所以建议20条的第二款就改为根据临床需要,医疗机构可以提本医疗机构预期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开展中药饮片临床的炮制。
建议第21条修改为国家鼓励和支持中药、西药的研制和生产,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标准和审批办法。国家保护传统重要加工技术和工艺支持传统进行中成药的生产,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研究开发传统的中成药。
同时建议第22条的第二款其中特别提到有一个修改的地方,对于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的医疗机构,只需取得传统重要的制剂专门的许可证就可以了。
对于人才培养的部分,有专家特别提出,国家应该实行中医药的药师师承教育的制度,鼓励中医医师、中药的专用技术人员在职业业务活动当中来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的理论和技术办法,培养中药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符合条件的非中医的专业技术人员,跟师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