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建议,盲盒内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单个盲盒的售价一般不超过200元,且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
众所周知,盲盒经营活动是指经营者在事先不告知商品具体型号、款式或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的情况下,以消费者随机抽取的方式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的经营模式,包括互联网、实体店、自动贩卖机等销售形式。可以说,“盲盒经济”不仅拉动了经济消费,而且也成了一种新的消费模式。
但近年来,在“万物皆可盲盒”的现实下,盲盒也出现了“越线”乱象,比如:天价盲盒、活体盲盒的出现,让“盲盒经营”陷入了消费误区。加之,天价盲盒、活体盲盒等深受年轻消费群体的欢迎,也导致许多未成年人成了“盲盒”消费大军,严重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消费认知,不利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在此背景下,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发布《指引》,不仅对盲盒的“售价上限”划红线,而且还对盲盒的“禁售范围”划红线。同时,对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的行为也划出了“红线”。这些“红线”的划定,无疑对盲盒经营“合规化”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和指导意义。
但笔者以为,盲盒经营“合规化”仅靠“划红线”还远远不够,关键还在于“落实”。这就需要多方发力,共同守护“红线”。首先,网络平台要做“把关者”,对经营者售卖的各种盲盒要严审核、严把关,绝不让“天价盲盒”“禁售盲盒”混入网络电商平台。其次,快递公司应做“拦截者”,对电商通过快递公司售卖“活体盲盒”行为,既要“拒收”,更要“举报”,让“活体盲盒”发不出去。其三,执法部门要做“打击者”,对逾越“红线”的盲盒经营行为,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该罚没的要罚没,该取缔经营资格的要取缔经营资格,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不轻易逾越盲盒经营“红线”。
同时,消费者也应做“举报者”。一旦发现商家有违规盲盒“禁售”行为,消费者应积极大胆地向公安、工商、消保委等职能部门检举揭发,让违规盲盒“禁售”行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其失去销售渠道和销售市场。
笔者相信,只要一手“划红线”,一手“抓落实”,让盲盒经营不“越界”,不“越线”,才能真正让“盲盒经营”步入消费正轨,使之成为一种“合规化”的新消费模式,从而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消费享受和消费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