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宏达股份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于2021年6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函告,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先生因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为四川信托实控人
宏达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刘沧龙不是公司董监高成员,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具有独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干部员工队伍稳定,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开展。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川信托2019年年报显示,四川信托注册资本35亿元,共有10家股东,包括省内外大型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管理信托资产规模逾2000亿元。
根据上述年报,持有四川信托10%以上股份的股东分别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32.04%)、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30.25%)、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2.16%)。
其中,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实控人均为刘沧龙。
四川银保监局曾表示,因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托股东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情形,且在风险处置过程中拒不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处置,其行为已严重危及四川信托的稳健运行,损害了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危害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因此,四川银保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上述股东依法采取监管强制措施。
3月12日,四川银保监局发布信息显示,四川信托因存在13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3490万元。
相关违法事实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违规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购买金融机构股权。
此外,四川信托还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违规开展结构化证券信托业务;违规开展通道类融资业务;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将本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穿透后单个信托计划单笔委托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人数超过50人;违规推介TOT(信托中的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四川信托风险处置进行中
记者注意到,宏达股份曾于4月份发布公告表示,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持有的四川信托股权2020年末的账面价值减计为0元。而其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2019年末的账面价值为21.63亿元(经审计数据)。
这也引得上交所火速发函问询,要求其说明在未获取四川信托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且资产评估机构无法对四川信托股权价值出具评估结果的情况下,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算的事实依据和具体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论证将四川信托股权2020年末的账面价值减计为0元是否准确、恰当。
在相关回复中,宏达股份表示,经过谨慎考虑,认为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是当前相对合理的判断。
“需要说明的是,基于会计准则所作估计是会计处理的一种专业判断,并非公司管理层放弃维护所持四川信托股权价值的努力,公司管理层仍然会尽可能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努力实现公司所持四川信托的股权价值,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宏达股份表示。
2020年6月起,四川信托多个产品被爆出未能兑付本息。2020年12月22日,四川银保监局和地方金融管理局成立联合小组,正式宣布入驻接管四川信托。那么,目前依然深陷兑付危机的四川信托近况如何?
四川信托官网信息显示,为全面梳理四川信托表内外资产、负债,评估各项资产真实价值,全面评估公司财务状况和风险水平,5月11日四川信托召开全面审计、评估和法律尽调工作启动会,进行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
据悉,四川信托全体高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受托服务组提出工作建议,监管工作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指导。
截至目前,四川信托尚未披露2020年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