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重庆银保监局发布对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以及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信息。
涉及13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140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信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事前报告关联交易;发放不当激励;通过关联方违规开展实业投资;全面风险管理失效;超权限审批与关联方的业务;违规审批代关联方投资造成巨额损失;违规通过关联方资产虚假出表;向禁止性或限制性领域提供融资;“三查”严重不尽职;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减值准备计提不足;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信托受益权违规转让;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
重庆银保监局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2号)第五十九条;《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9年第1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对新华信托作出“罚款共计14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图源于银保监会官网)
16名相关责任人领罚单涉原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等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重庆银保监局还对新华信托1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其中,新华信托原董事长李桂林因对新华信托未事前报告关联交易问题负主要责任、对新华信托发放不当激励问题负主要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新华信托总经理项琥因对新华信托全面风险管理失效问题负管理责任、对新华信托超权限审批与关联方的业务问题负主要责任、对新华信托违规审批代关联方投资造成巨额损失问题负主要责任,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3年。
新华信托副总经理胡立新因违规为银行提供通道业务。重庆银保监局表示,对机构罚款50万元;对胡立新给予警告。
新华信托首席风险官张立文因对新华信托发放不当激励问题负管理责任、对新华信托通过关联方违规开展实业投资问题负管理责任、对新华信托全面风险管理失效问题负管理责任、对新华信托信托受益权违规转让问题负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
另外,王爱红因对新华信托“三查”严重不尽职问题负主要责任。杨桐因对新华信托“三查”严重不尽职问题负主要责任、对新华信托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负直接责任。二人均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进入破产程序
公开资料显示,新华信托成立于1998年4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亿元,业务主要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财产权信托等。
2022年7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同意新华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同时,中国银保监会要求新华信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目前,新华信托的股东及持股情况为:上海珊瑚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持股40%;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1.43%;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33%;北京宏达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67%;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持股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