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位银行信贷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产能作为2016年的主要任务;同时,这几个领域不良都很高。“总行对总量融资规模早就控制。不良高的企业产能都过剩,可以说是两个因素共振的结果。”
本报记者王晓北京报道
e租宝等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事件的影响继续发酵。
1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中国农业银行于1月22日发布《关于立即停止与违规违约支付机构合作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分行电子银行部等立即关闭全部涉P2P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交易接口。
该文件显示,农行表示,“近期,P2P网贷平台风险事件频发,涉及客户群体及资金损失金额较大,引起社会和舆论广泛关注。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向P2P平台提供了农行卡支付通道,导致风险蔓延至我行,给我行声誉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P2P网贷平台的经营风险在加大。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累计网贷平台数量达到3858家,累计问题平台数量达到1269家,占比达到32.89%。
此外,以e租宝和大大集团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嫌违法经营,且涉案金额十分巨大,波及投资人十分广泛,网贷投资遭受信任危机。
农行要求:“严禁各级机构为P2P等各类网络借贷平台提供任何网络支付接口,严禁合作第三方支付机构将我行任何网络支付接口提供给P2P等各类网络借贷平台。各行须立即全面排查辖内支付机构合作结构,一经发现以上情况,立即关闭相关支付机构接口。”据媒体报道,包括易宝支付、汇付天下、宝付支付等在内的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已响应农行要求。
农行方面对此不予置评。
有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表示,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中遇到良莠不齐的问题,甚至有公司借互联网金融之名行欺诈之实,需要依法处理。但“一刀切”政策不可取,建议进行分级管理。
“即便涉及的P2P平台发生风险问题,首先波及的是为其提供存管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与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服务的银行关系不大。”某股份行资产托管部人士说。
根据此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网贷机构应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过渡期安排为18个月。
“既然连涉及P2P的第三方支付合作都要关闭,更别提P2P资金存管了。”上述银行人士表示。
“影响不会太大,不是所有的银行全部都停了。”另一家不愿具名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总裁表示,农行此前涉及相关的业务不多。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还未有同业表示要暂停或关闭相关业务。
在监管层明确网贷机构资金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管这一监管红线后,多家银行也对抢食P2P资金存管业务表达了兴包趣。包括民生银行、浙商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以及部分城商行、农商行等均推出P2P资金存管服务。上述股份行资金托管人士表示,农行此举对该行开展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没有影响。
浙商银行网络金融部相关负责人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该行在P2P平台存管业务开展初期,会优先选择行业领先的平台合作以降低业务风险,具体条件包括经营一年以上,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具有国资背景或上市公司控股背景;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公司股东、高管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金融、互联网相关从业经验;保证金金额不低于500万等。未来仍将继续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应的新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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