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晚间,证监会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八条进行修改!
证监会于公告中表示,为进一步优化注册制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博弈更加均衡,推动市场化发行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进行修改。
关于修改背景,证监会在公告中表示,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
从内容方面,证监会主要是特别规定的第八条进行修改,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同时删除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价格区间的相关规定,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规则中予以明确。
IPO日报初步对比发现,比如此前特别规定中的“(一)超出比例不高于百分之十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布一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二)超出比例超过百分之十的且不高于百分之二十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发布二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三)超出比例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十五个工作日发布三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上限不得高于区间下限的百分之一百二十。”等内容已被删去。
2020年6月公布的特别规定 来源:证监会
整顿进行时
IPO日报初步统计,截至2021年8月6日,创业板最近18家上市公司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仅为21.03倍,中位数更低只有15.35倍。而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上市的18家企业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39.2倍,中位数为37.43倍。
除了中位数和平均数均较低外,创业板最近18家上市公司中,只有迈普医学的发行市盈率高于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最近18家上市公司市盈率,数据来源:IPO日报整理
事实上,监管层对于IPO定价问题一直较为关注。
中国证券业协会7月17日公告显示,中国证券业协会对11家网下投资者采取自律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公告中表示,发行定价市场化是注册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为加强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维护市场化发行定价秩序,协会建立并严格落实限制名单制度。注册制改革以来,共将257个发生违规情形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对净化市场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针对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网下询价出现的新情况,中国证券业协会加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作,加大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监测和检查力度。
今年以来,中国证券业协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联合自律检查,并受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移交的网下投资者违规案件材料。上述检查及案件处理中,发现相关网下投资者主要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定价依据不充分、未严格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等问题。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投资者违规情节严重程度,中国证券业协会对11家存在违规情形的投资者采取相应自律措施。其中,对1家基金公司子公司、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三个月,对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一个月,对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予以警示。
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自律措施摘要,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