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午9点 海南美兰监狱门前。诸多媒体在等候陈满无罪释放的消息。
今日一大早,陈满的大哥陈忆和嫂子李宇琪早早起床,上午9点不到,陈忆一行已经赶到美兰监狱,和他们一道前来是陈满的代理人王万琼律师,以及从深圳赶至海口的律师曹铮。
曹铮是陈满案一审、二审的辩护律师。 “我那时还年轻,现在已垂垂老矣,陈满也一样。”
当年,曹铮是新疆律师协会刑辩委主任,陈满案的一审二审他做的都是无罪辩护。“我是专门过来做见证的!”在监狱门口曹铮说,这些年他和陈满家人写了77封申诉信,这也是他律师生涯中遇到申诉时间最长的一个案件。
“那么多申诉都石沉大海,一点用没有,我曾经几度灰心,甚至后悔学法律。”他感叹,陈满案是他生命中很重的案件,“我没有多少天了,能把这个案子办好,我就算画个终结符号。” 宣判前,陈满代理律师王万琼胸有成竹,她说,在监狱宣判,陈满无罪释放几乎没有悬念。
成都商报记者也赶往海口美兰监狱见证此事,此外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多家媒体记者。
陈满案时间轴
被冤枉杀人纵火的23年
陈满,男,1963年出生,四川省德阳绵竹市人,高中毕业后在绵竹市工商局参加工作。
1988年 时年25岁的陈满和朋友来到被确定为“经济特区”的海南省“闯天下”,在海南期间,陈满曾与一道前来的同乡合伙开过餐馆,也在一些单位打过零工。
1989年 8月,陈满从原来的单位办理离职
1992年 6月,陈满在海口市创办“冬雨”公司,从事小规模的室内装修工程。
12月25日晚上,四川广元男子钟某在上坡下村109号内遇害,四川绵竹男子陈满被认定为凶手,12月27日晚,陈满被警方带走。
1994年
3月23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据陈满当时的辩护律师曹铮介绍,一审庭审中,检方没有出示任何物证和鉴定材料,以直接证明陈满是凶手。当曹铮要求检方提供物证时,检方称行凶菜刀丢失,原因是公安机关没有保存条件。
11月9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满因未交房租等,与钟某发生矛盾,钟某声称要向公安机关告发陈满私刻公章帮他人办工商执照之事。案发时,陈满从宁屯大厦窜至上坡下村109号,趁钟某不备,持菜刀连砍钟某数刀。接着,陈满用打火机点火焚尸灭迹。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陈满当时错过了上诉时限,但海口检察院认为法院一审判轻了,提出抗诉,该案又进入了二审程序。
1999年 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检方抗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陈满开始服刑,甚至还获得了减刑。
2014年 2月,陈满案的申诉状由律师递交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5年 2月10日,最高检罕见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称陈满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12月29日下午,陈满案由浙江省高院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庭上陈满陈述称“我没有杀人,这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事实!”庭审中,陈满及其辩护律师均提出,原裁定陈满犯罪,缺少证据证实;出庭的检察人员更是罕见地当庭表示,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原审被告人无罪。四个半小时庭审后,浙江高院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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