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谭永志一案的审理情况。据法院介绍,谭永志案的被拐儿童有28名,其中一名越南籍儿童已被送返,17名由郑州市儿童福利院收养;1名由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收养;为防止二次伤害,2名年龄较大的儿童暂时由收养人继续收养;其余7名儿童被安置在解救地的社会福利机构。目前,27名儿童的被拐父母仍未找到。(央视记者 王冰 赵磊)
新闻链接:河南拐卖儿童主犯谭永志被判死刑 17名买家获罪
2014年5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的谭永志等37名被告人拐卖妇女、儿童及收买被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该案曾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为近几年来河南省涉案人员最多,被拐卖儿童数量最大的一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谭永志等37名被告人自2008年2月至2013年4月期间,先后从越南、云南省文山州向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等地贩卖妇女、儿童及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共计26起30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永志、黄玉琴等22名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张建霞等15名被告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提请惩处的理由成立,予以支持。
谭永志等被告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出卖为目的,与同案人王国英等人勾结,实施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并形成了相对稳定、分工明确的买卖妇女、儿童一条龙团伙,极大的损害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严重侵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及人格尊严,破坏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影响恶劣,依法应予严惩,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主犯谭永志死刑;判处黄玉琴、吴小堂等8名主犯无期徒刑及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拐卖儿童的罪犯谭永志依法执行死刑。另有17名买家被判刑,4人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的刑罚,另外13名买家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期6个月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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