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脾气暴躁,经常殴打母亲。当母亲又一次被殴打后,勉县男子邓某回家准备跟父亲理论,期间双方发生冲突,邓某顺手拿起一块石头砸向父亲头部,父亲杨某不治身亡。近日,邓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邓某今年28岁,在西安一所大学上学,父亲杨某嫌邓某上学花钱不想供,一直都是母亲邓某某在支持他上大学,为此父母经常为钱的事发生争吵打架,再加上父亲杨某这几年患有食道疾病,性格发生很大变化,无缘无故就发脾气,经常打邓某母亲,还爱骂家人。邓某上学他父亲也不给他钱,为还助学贷款,邓某自己种了一些木耳,攒了快100斤时,杨某趁他不在把他攒的木耳卖了,所以他对父亲杨某更是记恨在心。
2014年6月8日上午,杨某在勉县张家河镇家中因家务事对妻子邓某某进行打骂,并让邓某某滚。邓某某随即给在西安上大学的儿子邓某打电话称:“你爸爸经常打我,今天又打我了,把我打的无法在家待了。”邓某便打电话向父亲询问情况并劝解,结果邓某在电话中与父亲发生了争吵。
次日,邓某赶回张家河镇家中(杨某家共两处住宅)对母亲进行劝解。6月11 日上午8时许,邓某带母亲从八庙村来到父亲杨某居住的家里,准备与其理论。途中,邓某看见父亲杨某在门前的玉米地里施肥。邓某和母亲先步行回到家中,邓某随后去地里找父亲杨某,两人在玉米地旁边的小路上相遇,两人还没说几句话就打了起来,从路上一起滚到路下的地里相互踢打,父亲杨某把儿子邓某按在身下并掐住邓某的脖子,邓某顺手从地里抓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砸中父亲杨某头部,邓某见父亲头部流血心中害怕起身逃跑。杨某又追上儿子邓某将其按在地上,两人再次发生厮打,后被赶来的村民代某劝开。邓某某赶到现场搀扶丈夫杨某回家,并于当日下午乘车送杨某到勉县医院救治,经勉县医院诊断:杨某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12日凌晨2时许,杨某在勉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勉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杨某伤情鉴定,意见为:杨某系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而死亡,其长期患食道疾病致机体抵抗力较差及伤后就诊不及时对其死亡均有一定促进作用。
勉县法院审理认为,邓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且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对被告人邓某从轻处罚。故判决邓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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