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下巨款,巢湖男子费某伪造交易骗了公司110万元。公司很快发现了猫腻,要求其还款,费某又动起了绑架念头。他谎称要办贷款,约见两名银行信贷部门员工,将二人控制3天,劫取财物15万余元。
控制两银行员工劫走15万
33岁的费某是巢湖人,事发前他是合肥一家网络公司的员工。小赵、小段是他手下工作人员。 2014年8月26日,费某约小赵两人到政务区一个大酒店里见面,告诉两人他当日会约见合肥某超市的负责人,并称这两个负责人欠公司很多钱,但却拒不归还。因此要求小赵、小段配合他将两人控制,讨要欠款。
小赵二人都同意后,费某就以需要贷款为由,约见了合肥某银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小成以及其上司小丁。在两人到酒店之前,费某让小赵二人在另一个房间内埋伏,并事先准备好了透明胶带、塑料约束带等。之后,他使计让小成二人来到这个房间,段、赵二人相互配合,将两人控制住。此后,费某让小赵二人离开,称段、赵二人是杀人犯,而他则被胁迫勒索二人,向两人索要200万元。后小成转账给费某63000余元,小丁交出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费某三人取出卡中的89000元。为了让两人拿出更多的钱,费某不断拿刀威胁二人,但控制两人3天,也没拿到更多的钱。
8月28日一大早,费某故作慌张的告诉小成二人,他决定偷偷将两人放走,随后让两人自行离去。小成二人随即报警。
骗公司110万后铤而走险
费某拿到钱款后,立即将其中的大部分钱都转到了其所在的公司。原来,就在他犯下抢劫罪行之前,公司发现,费某竟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交易,骗了公司公款110万元。
原来,费某有赌博等恶习,2013年下半年,他伪造了合肥两家大型超市与其所在公司的特约入网合同、收款收据等,随后向公司他谈下了这两家大型超市的业务合作,但这两家超市提出的条件是合作需要交纳合作预付金。随即,他要求公司于2014年8月、10月分别向两家超市转款共计110万元。
而他在款项到位后,则向超市谎称,这笔钱是用来购买超市购物卡的。后他又将110万元的超市购物卡出售套现。在拿到钱后,他于当年8月中旬花费14.2万元购买了一辆大众汽车,余款被其挥霍。在释放了小成二人后,为了防止被抓,费某带着小段、小赵逃往湖北,但可惜不到一天即被警方抓获。而其精心编制的谎言,很快就穿帮。而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费某的车里还有伪造的两枚百货公司印章,其交代原本打算故技重施继续骗公司钱。
两下属被骗成同伙也获刑
相对于费某的处心积虑,小段、小赵则显得有些可惜,在陪着费某看守小成二人三天后,两人获得了2000元报酬。归案后,两人才知道自己被费某欺骗。蜀山区法院经判决,费某行为已构成抢劫和伪造印章等罪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3万元。赵、段二人在不知晓费某劫取他人财物的情况下,帮助费某捆绑、控制被害人,限制被害人自由,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1年5个月。 (记者 刘忠玉 通讯员 蜀刑)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