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2日下午,合肥市某区相关部门举办了第二届广场舞大赛,多支队伍参赛表演。当晚,参赛的赵女士(化名)住进医院,被诊断为胸腔骨折。赵女士向比赛组织者投诉称,自己当天上午参加彩排时被赛场边宣传牌的支架绊倒受伤。最初,她以为没有大碍,忍痛参加了比赛,不料后果如此严重。组织方表示,比赛期间并未接到任何意外情况的报告。即使赵女士是因彩排受伤,但也不是在组织方规定的活动时间内引发的。
协商无果,赵女士将活动组织方告上法庭,索赔12万余元。昨日,包河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自述]广场舞彩排摔成十级伤残
赵女士今年59岁,家住合肥市马鞍山路附近一小区。和许多中国大妈一样,赵女士喜欢在小区里跳广场舞,成了小区广场舞队的成员。
去年6月22日下午,赵女士和队友们参加了某区第二届广场舞大赛。赵女士说,当天早晨8点多,他们来到比赛场地进行彩排。在舞台后方,有一个高高矗立的宣传牌,底部有钢筋支架支撑。大约9点钟,她在彩排期间被支架绊倒。
赵女士回忆,当时腰部疼痛难忍,坐在地上休息了好一会。尽管有放弃比赛的念头,但赵女士看到队友们的辛苦付出,还是咬牙坚持参加了当天下午的比赛。
当晚,赵女士去了医院,诊断为胸腔骨折。后来,她接受了手术治疗。司法鉴定结论表明,赵女士的伤情是十级伤残。
[起诉]向比赛组织方索赔12万元
据赵女士介绍,去年6月22日晚上,她就和舞蹈队领队反映了自己受伤的情况,领队又将情况转述给了活动组织方。
不过,赵女士并未等到自己期待的结果。她说,自己参加排练时,舞台周边没有设置警戒线,致使自己在练习过程中被支架绊倒。但是,组织方则表示,表演区四周在活动前一天就拉起了警戒线,包括宣传牌的位置。
赵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组织方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2万余元,包含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种费用。赵女士也请求法院判令组织方承担诉讼费用。
[焦点]大妈出具证据被质疑作假
昨日上午,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原告出具的一组证据,遭到了被告的“炮轰”。
赵女士提起的索赔请求中,误工费为1.8万。原告出具了工资表、就职单位的营业执照、误工证明等材料,表明赵女士月工资3000元。被告律师称:“该组证据涉嫌伪造”。据其介绍,赵女士就职的用人单位的真实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是她的儿子,“既代原告维权,又替原告出具索赔证明材料,涉嫌串通伪造证据”。被告律师还表示,工资表同样涉嫌伪造,营业执照是已经作废的。为此,被告律师当庭请求法庭核实,追加伪证人员责任。
对于被告的质疑,原告律师表示,赵女士在公司负责清洁及饮食,她的爱人在公司里负责财务,“我方提交证据均是真实合法的”。
[目击]双方各申请两名证人出庭
庭审中,原被告还各自申请了两名证人出庭。
证人张先生是一名参赛队员的丈夫。他说,事发当天上午9点左右,舞蹈队参加彩排,“队伍向后退的时候,原告被绊倒了,我亲眼看到了”。张先生说,当时很多人来扶赵女士,“我说不要扶,先看看什么情况。后来没特殊情况,大家才把她扶起来”。张先生还强调说,赵女士摔倒时,现场并未拉起警戒线。
被告申请的两位证人则表示,正式彩排是9点半开始,其间并未看到或接到赵女士任何异常情况的反映。
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 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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