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小莉(资料图)
被举报女县长拟任县委书记 应公开调查过程
-毛开云
2月2日,媒体发现,四川渠县县长苟小莉拟任渠县县委书记。此前,苟小莉被网友举报受贿2260万元,四川达州市纪委两次调查后称,网友所反映的问题失实。(2月2日《重庆日报》)
女县长被举报收受下属、工程商、开发商2260万元,仍能出现在升官公示名单上,看来组织上是调查过的。但既然女县长升官遭到质疑,纪委就应该公布调查的详细过程。
调查了女县长哪些下属?调查了哪些工程商和开发商?2260万元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调查经历了多长时间?纪委为啥要分两次调查?诸如此类的问题,需要给公众一个详细的说法,不能用一句轻飘飘的“网友所反映的问题失实”就一带而过。
报道称,一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转发该举报材料后,被达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函责令删除。为啥要责令删除呢?如果材料不实或者是造谣,转发达到一定数量,可以追究造谣者和转发者的法律责任,但“发函责令删除”,无疑给了公众一个说三道四的口实和浮想联翩的空间。
如果女县长一身清白、两袖清风,按程序和规定提拔为县委书记也无可厚非。然而,如果女县长有问题却还被提拔,就属“带病提拔”;如果女县长没有问题却不公开“明细账”,即使获得提拔,质疑声也难以消除。因此,无论从女县长个人前途考虑,还是从组织的公信力和形象出发,纪委都有必要公开两次调查的结果。
如果把群众蒙在鼓里,让女县长在质疑声中成为县委书记,不仅群众心里不爽,女书记今后的日子也肯定很不好过。百姓需要真相,社会需要公平,公开女县长被举报的调查详细过程,是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和对社会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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