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安徽霍邱男子陈家杨“承认”自己杀人,他称遭到刑讯逼供。1个月后,“亡者”归来,陈家杨获释。彼时,警方对他采取羁押和释放都未出具任何材料。近年来,一家人走上了要求信息公开和行政诉讼的道路,希望对当年的办案人员追责。
2016年2月2日,陈家杨接到法院的传票,他的案子将于2月16日开庭。
陈家杨的儿子陈晓回忆道,1995年,安徽霍邱男子朱大国在卖粉丝的过程中失踪。陈家杨一家人被带往派出所调查,3天后全部获释。一周后,河边飘着一具尸体。陈家杨一家又被关了起来。
陈家杨称,在刑讯逼供中,自己被迫承认杀了人。随后,霍邱县公安局对陈家杨实施了收容审查。
然而,当年“案发”不久,“被杀”男子朱大国从外地返回了霍邱。陈家杨因此获释。
霍邱警方登门向陈家赔礼道歉,并给了他五千元钱和一份协议。协议称,“陈家杨表示不再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陈晓称,其父不识字,“迷迷糊糊就签了。”近年来,陈家人发现越来越多的错案得到了纠正,也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清白。”
2007年4月,陈家杨上访,称自己于1995年8月被县公安局错误刑拘,要求给予国家赔偿。
霍邱县公安局答复称,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陈家杨的诉求已过了诉讼时效,不予受理。
一家人转换了方向,他们希望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开始申请信息公开。
2014年7月17日,陈家杨向霍邱县公安局递交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陈晓提出了11项申请,包括:陈家杨1995年被霍邱县公安局刑拘所涉嫌的罪名、陈家杨被羁押的法律手续、有无刑讯逼供行为、讯问陈家杨的民警的姓名及现在工作单位等。
霍邱警方没有答复。陈家杨向六安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也没得到答复。
2015年1月7日,陈家杨对霍邱县公安局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霍邱县人民法院判决霍邱县公安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公开相关信息。1月26日,霍邱县法院作出裁定:“对陈家杨的起诉请求,本院不予受理。”
陈家杨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4月15日,六安中院裁定,由霍邱法院对陈家杨的起诉立案。 同年9月17日,霍邱县法院判决,霍邱县公安局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对原告陈家杨的政府信息申请予以答复。
陈家杨一家再次提出上诉。他们觉得,虽然法院判决“看起来胜诉了”,但并不是他们实际想要的答案。
陈晓说,一家人之所以执着于此事,只是想要一个说法。“父亲自从被抓后,身体就不行了,近年来持续不断地吐血。家里的工厂也难以为继。希望追究当时的办案人员。”
2月2日,陈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传票称,该案二审将于2月16日在六安中院开庭。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