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3日从浙江台州温岭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日对一起男男猥亵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浙江省内首例男男猥亵入刑的案件。
邓某,40岁,安徽滁州人,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去年12月1日15时许,邓某到温岭市泽国镇牧西村鼎丰网吧上网,看到有个20岁出头的“小鲜肉”趴在网吧角落的一台电脑前睡觉,身上盖着花色的毯子。邓某上前趁该小伙子熟睡之际,对其下体“打飞机”。小伙子醒后当场报警。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同日,邓某被刑事拘留,14天后被逮捕。
1月28日,因涉及个人隐私,温岭法院并未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邓某违背他人意志,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邓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判处缓刑的请求,法庭不予采纳。
邓某获罪后很后悔,觉得很对不起家人,就因为一时好奇导致无法与家人一起过年。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猥亵犯罪对象已由“妇女”改为“他人”,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修改意味着男性也被认可为猥亵罪的受侵害对象,男性性权利不再作为一个“难以启齿”的问题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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