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俞晓翔
还有几天就过年了,不少在南京工作的外地人,都准备回老家。不过,大伙儿出门前要记得切断电气、关好门窗,免得发生意外。这不,租住在鼓楼的冯女士,就因为出门前忘了关水龙头,结果打了近一年的官司。究竟咋回事?来听听当事人怎么说。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居民徐大爷:
楼上的房子往下渗水
我家跟着遭殃
我家住在鼓楼一小区,二楼。去年2月14日晚上9点多,邻居给我打电话,说楼道里在淌水,让我回去看看。我赶回家,一开门傻眼了。家里的墙壁、门框这些地方,在淌水,屋顶的石膏线、吊柜、壁柜、地板也都受潮了。
我一打听,说水是楼上渗下来的,我给房主打电话,她不来。没办法,我就报了警。当时离过年没几天了,竟然遇到这种事,真糟心。
听说楼上的房子是租给别人住的,租房子的人回老家过年,忘了关水龙头,结果淹水了,我们邻居跟着倒霉。
房东齐女士:
是租客忘关水龙头
不是我的错
我的房子在徐大爷家楼上,租给了冯女士住。去年2月14日傍晚,我接到电话说房子漏水,就赶去关了水阀,把积水排掉。
徐大爷让我把房子修复到原来的样子,还要赔钱。但是徐大爷的房子已经空着好多年了,装修也比较老旧。他提出的赔偿金额太高,而且房子就算重新装修,也无法回到之前的样子。
另外,这次漏水并不是我的错,而是租客忘关水龙头造成的。徐大爷的损失,应该找她来赔。而且我的房子也被水泡了,租客也该赔。
租客冯女士:
我愿意赔偿
但对方提的要求太高
我是外地人,在南京工作。2011年开始,我就租了齐女士的房子住。房子里装的热水器是太阳能的,要打开水龙头往上打水,打满后必须再把水龙头关上,不然水就流到外面了。
那天我像平常一样,把水龙头开着,往太阳能热水器里打水。但是当天我要回老家,水龙头打开后,我就收拾东西去了,哪想到忙忘了,没关水龙头就出门了。
事后我从房东那里听说房子漏水了,这确实是我的错,我愿意赔偿。但徐大爷提出要对房子进行整体装修。这个我不能接受。
法院:
楼上房东、租客
负责维修并赔钱
为了这件事,大爷把楼上的房东和租客都告上法院。
鉴定公司到大爷家勘查后认为,这次渗水给大爷家造成的损失约5500元。法院认为,租客没及时关水龙头,造成积水渗到楼下,应承担相应责任。此外,楼上房东把房子出租,因积水下渗,造成楼下住户的损失,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去年,鼓楼法院一审判决,楼上房东和租客将楼下房屋的受损部位修复好,并赔偿6000元。案件判决后,三方当事人都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南京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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