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安康讯(记者 王斌)2010年“7·18”洪灾后,紫阳县蒿坪镇规划建设了安置点房屋。2012年,174户灾区群众先后搬入。如今,有70多户灾区群众拒绝结清购房尾款。去年,镇政府将其中32户以不履行购房合同为由告上法庭。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安置点房屋多存在顶层漏雨、楼板有裂缝等质量问题。
70余户灾区群众
300万购房尾款未结清
2010年7月18日,陕南发生特大洪灾,紫阳县蒿坪镇双星村成了灾后重建村之一。同年9月,经上级部门同意,由蒿坪镇政府为灾区群众集中建安置房,政府给予每户1.7万元补助。
2012年初,村民入住,但直到2015年底,有70多户共300万元购房尾款未结清。多次协调未果后,蒿坪镇政府以逾期未还款为由,将其中32户村民分两批告上紫阳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购房户支付购房尾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华商报记者从一份2015年10月29日村民写的答辩状上看到,村民称未结清尾款是因安置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政府未兑现当初承诺的“购房可申请3-5万元三年贴息贷款”政策,答辩状附有69名村民署名和手印。
漏雨问题很普遍
还有村民家楼梯装反
“我们知道欠债还钱的道理,但这么多房子有质量问题,交钱心里不舒服。”今年2月1日,蒿坪镇双星社区居民梅成德称,他们希望结清尾款前先解决质量问题。对此,华商报记者随机走访了十余家居民,也证实了这一问题。
邱红勤家一楼客厅地面因承重问题四角开裂,只好在地下室用铁柱和木板撑住楼板裂缝处。
梅广祥和龚太华是邻居,两栋房屋均存在顶层漏雨,施工方两次用防水胶带进行处理,但仍未解决问题。
邱唐赞家3楼天花板裸露出大片水泥,脱落的白色墙皮在地面铺了厚厚一层,“刚搬进来就发现漏雨,第二年墙皮开始脱落。去年镇领导看了后也没能给解决。”
漏雨问题普遍存在,包括已交清房款的村民家。此外还有钢筋裸露、同为3层楼层高差1米、楼梯装反等问题,不一而足。
村民抱怨镇政府失信
2010年9月份,蒿坪镇政府召开听证会称,受灾村民购安置房后可申请3-5万元三年期贴息贷款。可后来镇政府称县上没有申请下来这一政策,这引起不少村民的抱怨。
“同样是‘7·18’洪灾安置房,旁边的汉滨区为何有这个政策?如果没有这个政策,镇政府为何要向村民这样承诺?这不是失信于民嘛。”据双星村前任村主任廖位友介绍,“当时不少村民选的是两间两层,房款交清后,住的时候却成了两间三层,这就意味着村民要多掏8万。”
华商报记者从一位龚姓村民的灾区群众恢复重建明白卡上看到,三口之家的他申请的是两间两层房,总房款14万元,资金来源为村民自筹7.3万,政府资助1.7万,贷款5万元,上面有村委会及镇政府盖章,可最后他无奈购买了一栋3层楼。
“按购房合同规定,本该2013年底就得将房款结清,但仍有70多户村民共300万房款收不上来。走司法程序实属无奈。”2月1日下午,蒿坪镇党委副书记杨波介绍,起诉只是辅助手段,此次起诉的32户都是前期经过摸底,不属于有家庭困难的村民。
为何会有这么多村民不愿结清尾款?对此,镇政府多位负责人均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曾参与灾区群众安置点建设的镇党委副书记胡先东介绍,“我们也多次联系承建方,提出房屋质量问题,该修补的修补。”对于有村民反映,承建方修补后漏水问题依然存在,胡先东称,这属于双方之间的事。
华商报记者从2010年9月蒿坪镇政府双星村“7·18”灾区群众安置点简介中看到,该安置点由镇政府组织修建,工程质量监督由县质监站负责。此外,镇政府还成立以党委书记领导、镇扶贫办工作人员为主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看似有层层监督,为何会出现这么多质量问题?一位村民称:“我们跟镇政府签的合同,房屋有质量问题当然得找镇政府。”
华商报记者查询发现,2015年,镇扶贫办主任危少志、扶贫办干事何文,以及双星村村支书王佑发、村主任况武玖涉嫌贪污犯罪被紫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9月9日,4人在紫阳县法院受审。
对此,胡先东表示,4人在该安置点建设过程中,涉嫌重复上报征地牟利,目前已被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该处灾区群众安置点2010年设计时只安置174户,2011年初,紫阳县政府决定将此处扩建为陕南大移民双星社区,目前已有900多套房屋。有工作人员称,当时有在任镇领导对此提出异议,但只能按照县上意思办,之前的规划被打乱。
2月2日下午,承建方四川蜀新工程建筑公司负责人张兴军称,由于工期紧张,建设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之前也维修过几次,“下一步计划和村民逐个协商,由我们出维修金,他们自己进行维修。”
“只要房子修好,我会及时交清尾款。镇政府为追回房款不惜与村民对簿公堂,那他们能否也维护一下村民的权利?”村民张开树的妻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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