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子垤) 位于白云区沙太北路以东的麒麟中街57号7层高建筑,外墙上建有一台观光电梯,由于地处村内的主干道,这座“现代化”的观光电梯在村内格外引人注目。业主赖先生表示,家里3位老人最老的已经90岁,装电梯是为方便老人上下楼。昨日,京溪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对该违建电梯进行立案,后续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业主:是3个老人的“生命通道”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白云区麒麟中街57号建筑楼,只见该建筑楼高7层,其中一楼为商铺,2至6楼为出租的楼房,7层则是业主自住的。而在该住宅的外墙上装有一台“高大上”的观光电梯,记者留意到,该建筑一楼的一道铁门直通电梯门,电梯只停1楼和7楼,有街坊透露说,这台电梯,只有顶楼的房东可以使用。
这台在城中村中显得“高大上”的观光电梯,引来不少村民的非议,陆续有向广州市城管部门投诉。
带着疑问,记者敲开了该业主的家门,通过电梯来到位于7楼房东的家中。房东赖先生坦诚道,电梯确实属于违建。“装电梯只是为了老人家方便出行,真遇到事用电梯送去医院也方便。”赖先生说,电梯只停1楼跟7楼,不是为了房子升值才建的。
赖先生父亲赖伯介绍说,自己与老伴均已年过七旬,因为以前劳动过于辛苦,年老后常年忍受风湿病痛,医生多次建议他少走楼梯。而赖先生的外婆更是超过90岁,行走楼梯对于9旬老人来说更是艰难。赖先生说,出于保护3位老人的孝心,自己才花了近40万建成这台电梯,而为了不占用地方和美观,才采用观光梯玻璃的形式。
记者在赖先生提供的一份向村里经济合作社的报告以及合作社的证明中,看到上面详细说明了他为了家中3名老人才建造电梯,合作社有盖章证明。
赖先生告诉记者,去年4月份他曾到街道办提出申请要求加建电梯,街道说目前还没有宅基地申请加装电梯,无法立项,无奈之下,他只能先将电梯建起,“希望相关部门能体谅我家的难处,后续我也会补办相关的申报手续,如果需要罚款我也愿意认罚”。
街道办: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此,白云区京溪街道城管执法队表示,已收到市民对于麒麟中街57号居民赖某违法建设电梯的投诉。去年7月30日,城管执法队已就此事立案,经调查,违建的观光电梯建基面积4平方米,建筑面积28平方米。城管执法队称已多次到场制止施工,并要求业主完善手续后再行施工。去年9月17日,城管执法队再次接到投诉,到场制止施工,张贴违建施工人员告知书、查封电箱,并向街道办事处上报请示及强制拆除方案,待街道安排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京溪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身加装电梯这一块应该向规划部门去申请,而不是街道办,“据我了解,目前规划局也仅仅只是同意商品楼加装电梯的申请,不包括宅基地加装电梯的申请。”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街道城管执法队已经对该违建进行立案,也安排专业评估公司,对现场进行强拆评估,“正在走流程,后续将会合法合规地对该违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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