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俞昊翔 记者 吴依滢)2月7日下午,横溪交警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鄞州区横溪镇埕窑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中队值班交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轿车驾驶员是一名男子,姓李。李某见到交警到来,没有躲避,而是立即上前伸出双手说:“警察同志,我酒后开车撞了人,你们把我抓进去吧。”
这一幕让交警也愣住了。经过对现场进行仔细的勘察和询问,交警在李某的轿车内发现喝完的5罐易拉罐啤酒,确认李某存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随后将当事人李某和刘某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在询问过程中,李某告诉交警,自己最近和女友刘某闹分手,心情不好。当天下午开始,李某就在女友开的棋牌室门口坐在车里喝闷酒,5罐啤酒下了肚。下午2点多,李某看见女友开着电瓶车从棋牌室出来。由于自己当时喝了酒,加上心情不好,一时冲动,李某就驾驶自己的车子跟了上去。
之后,李某就干了一件“蠢事”。为了发泄心中的怒气,他故意用车轻轻撞了下刘某,导致刘某倒地受伤,好在刘某只是擦破点皮。随后,李某便拿出手机报了警。
经血液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19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按相关法律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民警对其分析事情的严重性以及后果后,李某表示后悔不已。目前李某已取保候审,等待他的将是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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