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瘫痪在床的竺阿姨忧心忡忡。一级伤残的她,刚刚从医院回家,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独养儿子察先生也只能放弃原本收入不高的工作,全天在家看护。
去医院配个药遭遇飞来横祸
今年57岁的竺阿姨家住浦东三林。丈夫已经去世多年,儿子身体有病,她既要赡养90多岁的公公,还要带小孙女。竺阿姨儿子在一个酒窖里工作,收入4000元左右,她本人已经退休,因此,家庭经济情况并不好。
就是这样一个脆弱的家庭,竟然又遭遇了一起飞来横祸。2014年8月6日,竺阿姨因为感冒发烧,前往上海浦东某医院配药。视频监控显示,上午10点半,她拿好药走到门诊大楼右侧的通道时,正好手机响了,竺阿姨于是拿出手机查看信息。年纪大了,又有老花眼,竺阿姨在慢慢地边走边看。这时,突然有一辆轿车以极快的速度冲向竺阿姨,正面将她撞到在地!
事故造成竺阿姨第一颈椎骨折、第二颈椎骨折、颈部脊髓损伤、左胫骨平台骨折、胸椎骨折。
随意停车堵路无证挪车闯祸
撞向竺阿姨的是什么车?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意外?这就涉及到2个人了,一个是车主叶先生,一个是医院保安张师傅。
叶先生的妻子当时已有4个月身孕,8月6日那天,他和妻子一起去浦东某医院领取保健手册。想到拿个手册时间很短,叶先生找了地方,随便把车一停,也没熄火就跑上楼了。
叶先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车停在了医院主干道上,这样做的结果,是把通道堵了个严严实实。车子进不了出不去,大家很着急。
保安张师傅在这家医院负责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看到这种情况,他赶紧提醒把车挪走,而坐在车上的叶先生妻子说驾驶员不在,不知哪位可以帮忙动一下?
看到后面车子催得急,张师傅毫不犹豫打开了驾驶室的车门,随后悲剧发生了:张师傅二档起步,踩油门时由于操作不当,车子如离弦的箭,直接撞倒了竺阿姨,随后又撞到了岗亭和另外2辆车。
事实上,张师傅根本就没有驾照,他的驾驶经历,全部来自在安徽寿县乡间道路上开过几次车。
鉴定一级伤残起诉3被告索赔
浦东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决被告人张师傅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而事故发生后,竺阿姨一直住在医院,让这个原本经济情况就不好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2015年8月7日,竺阿姨将浦东某医院、车主叶先生、保险公司起诉到浦东法院。经司法鉴定,她颈部等处交通伤,后遗四肢瘫构成一级伤残。竺阿姨因此请求法院判令,3名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49.349万元,由被告保险公司在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由浦东某医院医院承担80%的赔偿责任,叶先生承担20%的赔偿责任,并要求浦东某医院、叶先生对各自承担的赔偿责任负连带赔偿责任。
法庭上,3名被告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主审法官金国良认为,叶先生为贪图方便,在未熄火状态下将车子停放于医院内主干道处,并离开前往他处,不仅影响了其它车辆正常通行,且放任了具有高度危险的运输工具处于失控状态,为张师傅无证驾驶提供了便利,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被告叶先生对本起损害事实的发生存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张师傅是医院雇佣的保安人员,他无证驾驶的行为系职务行为,应当由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浦东某医院、叶先生分别承担80%、2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妥。不过,原告要求浦东某医院、叶先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请求缺乏事实上和法律上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在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由浦东某医院医院、叶先生根据张师傅及叶先生各自过错程度予以分摊。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2.02万元;浦东某医院赔偿120.8万余元,扣除先期垫付的20.35万余元,仍应赔偿100.44万余元;叶先生应赔偿30.2万余元。
本案主审法官金国梁提醒,在公共场所切勿随意停车,同时为了确保安全,找人代为挪车前,一定要确保代驾人又驾驶资质,以降低意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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