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2月18日消息,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多次安排足浴服务……2016年元旦及春节期间,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的问题。2月18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对其中6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通报显示,2016年1月3日,黄石市第四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曾凡强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理个人事务,违反了廉洁纪律;同日,曾凡强和朋友在公共场合带彩娱乐,违反了生活纪律,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水利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段绍鹏存在违规安排公款健身娱乐活动问题。经查,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段绍鹏多次安排前来进行水利勘察设计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到县城一足浴店接受足浴服务,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3510元。段绍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违规安排公款健身娱乐活动负主要领导责任。在组织调查时,段绍鹏能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查实后,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存在违规收受礼品问题。经查,2015年2月,宜昌市知识产权局违规接受某企业赠送的品鉴酒一批,并发放给全体职工,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王凡彬身为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同意工作人员代表市知识产权局接受相关单位赠送的礼品,并安排工作人员发放给全体职工,对此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鉴于王凡彬能够如实交代本人应受党纪处分的问题,近期,宜昌市纪委给予王凡彬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孝感市孝南区区委督查室主任江义因违规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63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荆州市监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忠国因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鄂州市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杜新强因亲属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