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发生在地铁运营区域内的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王某在地铁站拒绝盘查并抱摔民警,依法当庭被判处拘役4个月又10日。
澎湃新闻记者从法院获悉,2015年9月,被告人王某欲乘坐轨交赶赴火车站,遇民警孙某依法进行例行巡查,王某以赶火车为由拒绝配合。在民警反复劝说教育下,王某将身份证交出,但未等民警查验完毕,便强行将身份证夺回。
民警再三释明法律,但王某仍置若罔闻,并企图强行进站。民警孙某随即将其拦下,这时王某突然双手环抱民警将其摔倒在地,引发现场众多乘客围观,对地铁正常运营秩序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后经鉴定,民警孙某左手肘处受伤,构成轻微伤。
庭审中,王某对自己一时冲动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对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感到后悔不已。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刑法》第277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王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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