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男子杨某用折叠水果刀扎刺女子杜某腹部,造成其肝脏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2月18日上午,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二中院受审。
当天上午9点半,杨某被带进法庭。40岁的杨某系黑龙江人,初中文化程度。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杨某于2015年8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刑事拘留,于同年9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检方指控,2015年8月13日凌晨5点,杨某到大兴区西红门镇金星庄村北三条北侧的丽丽超市门前喝酒,因为琐事与被害人杜某(殁年21岁)发生口角,后持刀猛刺杜某腹部1刀,刺破其肝脏、胃、胰腺及下腔静脉,致杜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大兴分局刑事侦查支队出具的报告显示,大兴分局金星派出所接杨某电话报警,民警多次拨打该电话,无法与杨某取得联系。后经工作发现,杨某使用的手机号在案发后多次开关机。经分析,杨某可能仍在大兴区金星庄村活动,当天上午9点30分,民警在该村另一超市内将杨某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杨某当庭认罪,对于为何争吵却说不出原因。民事附带赔偿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称,要求杨某赔偿丧葬费、误工费等共计4万余元。
杨某称,他去年7月来北京找前妻商量复婚一事,暂住在金星庄村。距离其暂住地70米处有家丽丽超市,因好喝酒常来此买酒。他与女子杜某并不认识。案发前一天凌晨2点左右,他在超市买了6瓶酒,并在超市门前的桌子上喝酒,“旁边桌一女五男在喝酒,其中一男一女骂了我,我们争吵起来。
女子说,‘以后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回到住处,想到莫名其妙被骂了一顿很生气”,杨某称,第二天凌晨4点左右,因为睡不着觉他出门到超市买酒,在超市门前看到一女两男在喝酒,其中一男一女正是前一天骂他的人。“女子还说,不是说过了嘛,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杨某说,他买酒后返回家中。半小时后,他拎着装有衣服的袋子再次回到超市门前,并把随身携带的钥匙串随手扔在桌子上。钥匙串上挂了一把折叠的水果刀,女子拿起刀在他面前比划,“我的右手被划伤,我抢过刀刺了她的腹部”。
民事诉讼代理人称,案发当天杨某第二次来到超市门口,随身携带了折叠刀和衣物,他的行为是有预谋的,有逃跑打算的。对此,杨某辩称,挂着水果刀的钥匙是随身携带的,拿衣服是为了到超市门口洗衣服。
杜某母亲听到杨某的供述后情绪激动,大声喊道“你还我女儿,你说的都是强词夺理”。当杨某被带出法庭那一刻,杜某母亲上前踢了他一脚。杜某母亲称,他们不要赔偿,只要求判杨某死刑。
此案当庭并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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