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万里国际商城
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写明房子五证齐全,预售证号也明确写出了。可是购房人在交完首付款后,等了三年,开发商一直不给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购房人去房管局一查,傻眼了:他买的房子根本就没有取得预售证,合同中写出那个预售证号也和他的房子没有关系。
2020年12月1日,多名购房人向武陟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开发商退房并给予赔偿。可就在他们递交起诉状的前一天,开发商取得了所涉楼栋的预售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否还构成无证售房行为?
购房人:买房三年不给办按揭,原来预售证号是假的
王先生在武陟县经营轮胎生意。在2017年11月份,他相中了位于武陟县文化路与木栾大道交叉口九万里国际商城的一处商铺,开发商为焦作万佳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佳汇公司)。当年11月12日,他先是向开发商支付了六万多元定金预定了两间商铺,11月14日,他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18万多元的首付款,剩余房款通过银行办理按揭。
可合同签订之后,王先生一直等不到开发商通知办理贷款,他多次催问,对方一再推托。直到2020年6月份,王先生偶然听说他所购买的房子根本就没有取得预售证。听闻此言,他赶紧去到武陟县房管局查询,结果证实了他的担忧:他购买的房子确实没有取得预售证。
合同都签了,首付款都交了3年了,房子居然没有预售证,这让王先生很害怕:“没有预售证,怎么可能办理按揭贷款?将来怎么办理房产证?再一个,如果没有预售证,开发商在合同里写的那个预售证号又是咋回事?”
另一位购房人马女士则称,在听说开发商没有预售证之后,她又检查了一遍自己的购房材料,发现此前她交付定金的收据上,竟然连收款人的公章都没有盖。
包括王先生和马女士在内的几位购房人觉得受到了开发商的欺骗,对楼盘的资质也很担忧。2020年12月1日,他们向武陟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开发商退钱并作出赔偿。
记者调查:开发商刚取得预售证,且与商品房合同中的证号不同
记者看到,在王先生和万佳汇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写明房子具备五证,并分别列出了土地证、规划证等各证的证号,其中预售证的证号是:武(房)预售证2015—012号。
那么,事情是否真如王先生所说,开发商是虚构预售证号、无证售房呢?1月6日,记者去到九万里国际商城的售楼处,开发商万佳汇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宋先生告诉记者,王先生购买的楼栋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并出示给记者查看。
记者看到,宋先生出示的预售证,发证日期是2020年11月30日,预售证号为2020—023号。该预售证发证时间比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晚了3年多,且预售证号和合同中写明的预售证号也不相同。
开发商:中途接盘影响办证进度,合同是前任开发商遗留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是不允许销售的。那么万佳汇公司为什么提前3年就把房子卖了呢?对此,宋先生解释说,他们销售的这一楼盘,此前是另外一家开发商开发的,但是前任开发商在收钱之后卷款跑路,他们是在2017年才接手的。因为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太多,相关文书资料也是一片空白,所以造成他们办证的进度很慢。至于无证销售的问题,宋先生说,是因为当时房子的主体都已经建好了,能够满足预售的要求。
至于虚构预售证号的问题,万佳汇公司另一位工作人员荆(音)先生解释说,他们和购房人签订的合同,也是前任开发商遗留的,上面的内容也是前任统一印制好的,上面的预售证号问题,他们也不清楚。现在公司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肯定要更换的。
此外,对于购房人提出的退房+赔偿的诉求,荆先生也表示愿意和购房人协商。
房管局:接受市民信访并承诺处理,不接受记者采访
王先生认为,在整个事件中,是开发商欺骗在先,所以理应退房并给出赔偿。另外,房管部门也应对开发商虚构预售证号、无证售房的行为进行查处。
随后,记者和王先生一起去到武陟县房管局,按该局人员要求,去到信访办填写材料后,信访办工作人员表示会在下周给出回复。
那么,开发商虚构预售证号卖房,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在未办理预售证的情况下对外售房的行为,是否应当给予处理呢?记者又去到武陟县房管局党政办,在出示了新闻记者证并表明采访意图后,党政办负责人表示,记者必须先到武陟县委宣传部进行登记备案,房管局在没有接到宣传部通知的情况下,不接受采访。
不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此有明确要求:公职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记者合法采访。(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丁丰林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