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安徽合肥市房产局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深化学区房调控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自2021年8月25日起,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合肥市和平小学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扩大二手住房限购范围的原因,被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归结为依据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切实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
这也是对今年4月施行的合肥“新政八条”中涉及住房限购措施的再深化。
4月5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深化住房限购措施,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此次新增的4所学校则分属于包河区和瑶海区,正是上述限购区域的范围之外。
具体学区范围如下:
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学区(巢湖路以西,屯溪路以北,金寨路以东,环城马路以南。)
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学区(徽州大道向西经香港街至桐城路向南,过屯溪路经曙光新村围墙以西至曙光路以西,曙光路经九华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北,黄山路以北,金寨路以东,环城马路以南。)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学区(东至铜陵路,南至南淝河,西至胜利路至南淝河,北至淮南铁路(含华润紫云府)。)
合肥市和平小学学区(东至铜陵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一环路至明光路,北至和平路(含省直和平花园)。)
中指研究院合肥高级分析师申德前认为,合肥精准打击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炒作行为,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紧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限购政策,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突出精准调控,为热点学区二手住房降温。
对于新政发布时已经在交易过程中的情况,这三类可以继续按原限购政策执行。
一是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二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的;三是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
此外,今日合肥市还提出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委托专业机构参照近两年实际成交均价,综合评定交易指导价,适时对外发布,引导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