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正式发布。在过去的一年中,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建成综合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为职工提供了更多便捷服务。
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新开户单位14662家,净增单位8549家;新开户职工89.81万人,净增职工33.59万人;实缴单位 81194家,实缴职工488.05万人,缴存额850.5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77%、7.39%、11.52%。到2021年末,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7091.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3%;缴存余额2211.68亿元,同比增长11.03%。
2021年,全省179.9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30.85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17%,比上年减少0.76个百分点。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4879.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5%。
报告显示,2021年,我省共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43万笔436.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2%、3.75%。到2021年末,累计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0.86万笔4002.66亿元,贷款余额2067.20亿元。贷款业务方面,2021年,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04 %,90~144(含)平方米占78.15%,144平方米以上占5.81 %。购买新房占73.62 %,购买二手房占26.36 %,其他占0.02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59 %,30岁~40岁(含)占38.73%,40岁~50岁(含)占21.03%,50岁以上占7.6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2.58 %,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42 %。
2021年,安徽省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房1425.55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42279.05万元。在提取金额用途方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6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租赁住房占3.0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0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02%,出境定居占0.78%,其他占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