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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召开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通知显示,2020 年 6 月 23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宁波中院的监督下,公司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0年 12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 02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目前公司正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经宁波中院同意,银亿股份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
根据 2021 年 11 月 3 日银亿股份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采用非在线视频通讯群组等其他非现场方式召开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议案,本次债权人会议将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为便于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将采用“线上表决”的方式进行。管理人将于表决通道正式开启前,依法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并将表决事项和其他会议相关文件发送至债权人供审阅,债权人只需按照表决规则的规定在特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投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