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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10月13日,彩虹集团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显示,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彩虹集团说明说明近期股价涨幅是否与基本面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幅度一致;电热毯等家用柔性取暖器具在海外的收入情况;是否存在计划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等问题。
针对股价涨幅是否与基本面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幅度一致的问题,彩虹集团表示,公司业务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同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彩虹集团在9月19日至9月30日期间的股价涨幅较高,但市盈率处于选取的对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均值水平。
针对用柔性取暖器具在海外的收入情况问题,彩虹集团表示,2022年,公司获得一些产品出口订单,总体上数量少金额低,截至6月底,电热毯等家用柔性取暖产品实现海外销售收入21万元,此外,目前在手订单金额约133万元,合计占上一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为0.13%。
此外,彩虹集团还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咨询以及接听公开电话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也不存在迎合市场热点概念炒作股价及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