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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7日,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函。Wind数据显示,房信集团最近一次可查财报为2018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据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此前披露的信息,天津房地产信托集团应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于2022年8月31日前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因母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债务重组且债务重组已进入关键阶段,相关债权债务的确权、与债权人沟通以及协调各类债务重组等工作较多,预计短期内无法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制。
企业预警通显示,房信集团在2020年08月23日,首次出现一笔债券“H16房信1”实质违约,规模2.16亿元,该券由母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注:2020年9月8日,天房集团发行的私募债券“16天房04”未按时兑付回售20亿元和利息1.54亿元,发生实质性违约)。房信集团违约原因包括外部经营环境欠佳、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内部治理混乱和母公司无法履行担保代偿责任。不久后,母公司天房集团债券“15天房PPN001”再次发生违约。
10月12日,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1.4亿元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