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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据钱江晚报报道,杭州某银行下发给各支行、分行营业部及个贷经营中心的《关于调整杭州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的紧急通知》(以下均简称为“通知”)。《通知》中对杭州首套住房的贷款部分认定条件、二套首付比例以及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
《通知》显示,对于在杭州市无住房、但有住房按揭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可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政策调整范围为杭州市限购区。
为改善居住条件,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 40%,政策调整范围为杭州市限购区。
对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利率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报价减20个基点,即最低利率为 LPR-20BP;二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市场利率报价加 60个基点,即最低利率为LPR+60BP;政策调整范围为杭州市全辖。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2 年11 月11日开始执行,以购房网签合同日期为准,即2022年11 月10 日及以前的网签合同,仍按原政策执行。
未调整房贷政策按原差别化房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