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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23日,商汤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就AIDC营运订立新合约安排的相关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商汤集团董事会宣布,为促进集团于中国的进一步AIDC营运,于2022年11月22日,深圳乐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营运公司及/或个人股东订立一系列新合约安排,营运公司将主要于中国从事经营AIDC。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初始期限为十年,而深圳乐檬有权延长期限,直至深圳乐檬及/或其代名人持有营运公司的全部股权或全部资产,且深圳乐檬及其附属公司能够合法开展营运公司的业务为止。
此外,深圳乐檬有权通过向营运公司发出30天事先书面通知,随时终止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营运公司无权单方面终止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另外,营运公司同意委聘深圳乐檬作为其独家服务供应商,向营运公司提供全面的业务支持、技术以及相关谘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营运公司业务营运有关的技术服务、网络支持、业务谘询、知识产权许可等,或营运公司可能不时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
据悉,IDC许可证须遵守中国法律及法规项下的外资拥有权限制。中国的外商投资活动主要受中国商务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时颁布及修订的中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管。
商汤集团表示,于订立新合约安排后,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将营运公司的财务业绩营并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属恰当之举,而营运公司将被视为公司的受控制结构性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