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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近日,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的进展公告。
因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阳光城集团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阳光城MTN001,债券代码:102001273.IB)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的次一日(即2022年3月15日)立即到期应付。
发行人对此表示,由于公司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加速到期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20阳光城MTN001”不能按期偿付本息。
观点新媒体获悉,自2022年3月16日起,发行人阳光城集团向主承销商提交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阳光城MTN001”的公告》,主承销商协助其予以披露。并于后续2022年6月30日、2022年9月30日等多日披露该等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2022年12月29日),该公司暂无具体的关于本期债券最新的兑付安排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存续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票面利率(当期)6.60%,期限2+2年,原行权日2022年6月23日,原到期日2024年6月23日,加速到期日2022年3月15日。
主承销商为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同时补充,将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并尽快制定并推进偿付方案,落实偿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