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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月31日,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1阳城01”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根据公告,“21阳城01”将转换成新债券“H1阳城01”,拟作为特定债券转让起始日为2023年2月3日,债券期限为5年期,第二年末和第四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据悉,截至目前,上述债券不存在已场外受偿或和解份额未注销、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的破产申请等不适宜进行交易的情形。
在启动特定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处置、达成资产处置或债务重组、进入破产型序及信用风险化解处置等重要节点,该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处置工作相关安排。进展情况及其对特定债券偿付可能产生的影响。
阳光城表示,公司为化解债务风险,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1月29日,阳光城发布关于“21阳城01”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阳光城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阳光城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1阳城01”的回售本金以及2021年1月22日至2023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