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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20日,从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玉树藏族自治州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条例》于近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青海省有了首部关于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生态旅游与融合发展、合作交流与宣传推广、保障服务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四十九条。
《条例》明确了州、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行业自律、合力共建的运行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观点新媒体获悉,《条例》指出,州人民政府应当以国际视野、生态视野、文化视野,制定与国际生态旅游标准和国家及省相关标准相衔接、具有玉树特色的生态旅游产品标准等,运用标准化、规范化方式促进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
另外《条例》强调,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公路改造为观光旅游公路,鼓励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的服务区、养护站、道班提供旅游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