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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24日,江苏省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围绕惠民补贴、助企纾困、金融支持、提升品质等方面展开。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措施提到,对个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80%、100%的补贴。
同时,对个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购房款(住宅部分)1.5%的补贴;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给予购房款(住宅部分)1%的补贴。
给予退税补贴方面,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生育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再提高1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贷款额度计算的倍数由10倍调整为15倍。
缴存人及配偶在宿迁本地购买住房的,办理购房提取后,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均执行20%,贷款最高年限均为30年。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地限制。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信状况认定标准。
阅读原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