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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3月6日,厦门象屿(600057)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上交所对厦门象屿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厦门象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前2月24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计划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
据了解,此前,厦门象屿计划向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93,828,189股公司股票,其中向招商局发行153,374,233股,向山东港口发行153,374,233股,向象屿集团发行187,079,723股。
此次定增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21,975.98万元,其中招商局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0亿元,山东港口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0亿元,象屿集团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21,975.98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