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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3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根据厦门兴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2月16日裁定受理厦门兴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2月24日指定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厦门兴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同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5月16日9时0分通过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企查查资料显示,厦门兴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1日,注册地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塔埔路23号二楼,法定代表人为洪锦鸿。
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代理、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市场建设开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目前鑫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