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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3月16日,珠江股份发布关于对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卢梅英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明,2022年12月16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时任监事卢梅英的配偶于2021年11月2-25日期间、2022年4月27日-10月1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其中,2021年11月2-25日,买入后卖出公司股票84200股;2022年4月27日-6月1日,买入后卖出公司股票76800股;2022年6月13-23日,买入后卖出公司股票76200股;2022年7月14日-10月18日,买入后卖出公司股票100000股。上述期间内,公司时任监事卢梅英的配偶合计买入公司股票337200股,买入金额约110.06万元;合计卖出公司股票337200股,卖出金额约122.38万元。根据公告,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为12.33万元,已上缴公司。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所对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卢梅英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