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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鑫苑置业发布《关于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的公告》。
根据公告披露,经与全体债券持有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到期日调整为2025年4月1日,本金于到期日一次性兑付,利息按展期方案约定进度支付。
上述利息和本金的调整不触发《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在本次债券到期时,发行人未能按规定支付应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或“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各期利息”的约定,不构成本期债券的违约。
根据此前公告,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4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债券简称:19鑫苑01,债券代码:155291.SH,发行人: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发行总额:9.8亿元,债券期限:5年,票面利率: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