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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24日,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重大事项公告。
融信投资表示,由于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回款不达预期、账面可动用资金较少,公司预计不能筹措足额资金于2023年4月27日对本次分期偿付款进行兑付。公司正在制定进一步的债券兑付方案。
鉴于发行人经营现状,为稳妥推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工作,公司现提请债券持有人同意:在触发《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违约事件发生之后给予发行人30日的宽限期,该宽限期内上述条款所约定事件不触发违约,若发行人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如有)。”因此,本次事件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
据了解,上述债券发行总额16.5亿元,期限为3年期,利率为5.60%,债券兑付日为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7日、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27日分别兑付债券发行总额5%、5%、5%、85%的比例,利随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