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作为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未对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内部质量控制不严,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而申文波、申挚作为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的核心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认定申文波、申挚为不适当人选,在2022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3日期间,不得从事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记者 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