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至20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在平顶山市暗访发现,叶县两家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违法生产。
一、违法事实
(一)叶县柄震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违反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12月5日开始擅自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隧道窑内有砖坯正在烧制;企业自动在线监控设施采样管线处于断开状态,自动监控数据长期为零。该企业还存在隧道窑密闭不严、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物料仓库未封闭等环境违法问题。
(二)叶县永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反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12月5日开始擅自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隧道窑内有砖坯正在烧制;企业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处于断电断网状态,并违规在国发平台上标注“停运”至2021年1月。同时,该企业还存在场区道路未按要求全部硬化、仓库未封闭等问题。
二、责任分析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对企业派有驻厂监管人员,但驻厂监管制度形同虚设,对企业违法行为听之任之、不闻不问,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企业违法行为持续半月之久,严重损害了法律法规和应急管控制度的公信力。
三、查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叶县纪委监委、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已启动联合调查,对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工作人员启动调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