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处罚结果为罚款4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文书号沪市监静处〔2021〕062018000561号,处罚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判决书指出,雅诗兰黛集团旗下天猫商城“Clinique倩碧官方旗舰店”于2018年3月14日在“倩碧鲜活10%维C精华VC安瓶面部精华液”产品网页中发布“7days焕亮肤色细腻肤质”“4weeks改善痘印淡化细纹”“12weeks修护肌肤提升肌肤自愈力”等宣传产品性能的内容无事实依据。
雅诗兰黛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产品取得祛斑类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提供的“该产品配方加入了抗氧化作用的维生素C……7天可显亮肤作用”报告;雅诗兰黛公司研究与开发临床研究中心提供的证明产品具备抗氧化活性、刚使用和使用一周后对面部皮肤光泽度有显著提升、使用12周对眉间纹有较显著效果的三份临床报告。但其无法提供宣称的倩碧鲜活维C修复精华液“4weeks改善痘印”“12weeks提升肌肤自愈力”功效的相关依据。
雅诗兰黛集团旗下天猫商城“悦木之源官方旗舰店”于2018年4月3日在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的 “origins/悦木之源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产品网页中发布“Q&A榆绿木小心脸霜常见问题;Q:榆绿木塑颜霜可以淡化细纹吗?A:榆绿木塑颜霜内含有印度末药等多种植物素颜配方,可以紧塑面部线条,澎润苹果肌,肌肤细滑紧弹,去皱纹的功效因体质、肤质不同,因人而异,持续使用,效果会更明显”等宣传内容夸大产品功效。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天猫商城“悦木之源官方旗舰店”销售“origins/悦木之源 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的页面中,宣称产品配方中光滑果榆绿木树皮提取物的部分医疗功效,属于以偏概全,宣称“去皱纹”属于夸大产品功效,对消费者(举报人)造成误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版)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版)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规定,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是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据了解,不少化妆品品牌此前也曾因为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领取到罚单。涂端玉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