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豇豆、蛋糕、菜籽油……日前,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1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这7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西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豇豆,购进/生产日期为2021-06-07,经检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祁连县八宝镇诗玛烘焙自生产加工的拇指蛋糕,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为2021-06-16,经检验,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都区华东生活超市销售的什邡市久友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椒香鸡味(方便食品),规格型号230g/袋,生产日期为2021-04-01,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同仁福满坡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青海生态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小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L/瓶,生产日期为2020-04-06,经检验,酸值(KOH)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西宁市湟中区拦隆口青辉优选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海通达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籽油(高原一级压榨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08-31;菜籽油(高原清香压榨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09-01,经检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安泰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尧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12-30,经检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同时,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记者 小蕊)